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3】22号)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柱、墙砼设计强度比梁、板砼设计强度高两个等级及以上的梁柱(墙)节点砼进行强度回弹抽测。由于梁柱构件节点一般面积较小,无法按一般构件布设测区,我站根据《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的规定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讨论,就该节点的测区数量及布置形成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梁柱节点可看做属于独立于梁、柱主体的小型约束构件,因此在测区的数量和布置上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测区的数量不应少于5个;各个测区的布置可靠近柱边缘,大小可根据检测面的情况灵活处理,也可布置成非正方形,每个测区只要能容纳16个回弹测点即可。
二、对于梁宽度比柱断面长度小的情况,在柱端部具有可测面的情况下,应优先在柱端部布置回弹测区;当梁宽度尺寸与柱断面长度基本相当,柱端部不具备布置回弹测区条件时,由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要求梁端部距节点处500mm以内砼强度等级与节点处砼强度等级一致,因此可将回弹测区布置在梁端部上述范围内,并且可以在该节点周边每根梁侧灵活布置测区,以满足不少于5个测区的要求即可。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