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平潭综合试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配合新版监督机构考核证书制作工作,要求各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监督检测能力相关材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13~2014年度考核合格的质量监督机构。
二、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组织辖区内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报送本单位检测能力信息(标准详《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由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汇总,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能力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质安总站(纸质和电子文档)。
联系人:郭中智;联系电话:0591-87561527;邮箱:fjszzgs@sina.com;联系地址:福建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六楼总工室,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邮编:350008。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