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24.4.1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结果的公示
- 泉职改〔2023〕88号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张雪玲等299位同志土建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胡志伟等96位同志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政府蔡俊龙副市长一行莅临我司指导工作
- 关于对亿耀(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42家予以表扬的通知
- 24.1.22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康家耀等283位同志建筑类工程师、李晓惠等94位同志建筑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23.10.13关于对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 23.7.18泉州市职改办关于公布尤笑治等161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1 丨 阅读次数:7060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按照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监察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闽发改法规[2013]480号)的要求,结合近年试行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勘察设计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反映。
附件:1.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
2.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