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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账户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5 丨 阅读次数:7298
闽泉发[2014]015号
关于加强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账户管理的通知
各分公司、公司各业务部门、项目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司财务制度,加强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自通知之日起,各分公司在2014年8月10日前,应如实向总公司提交分公司所有的银行开户资料(含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一般账户的开户信息)。
分公司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及短信通知业务,网上银行应设两个U盾(分公司持一个U盾用于操作,总公司持一个U盾用于审核),短信通知由总公司指定财务人员(柯洪萍,13799596100)的手机号加入。
对于2014年8月10日后未向总公司提交银行开户资料及U盾的分公司,总公司将对其停办一切业务。
福建省泉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5日
主送:各分公司、财务部、项目部、公司各业务部门。
抄送: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存档(3)。
福建省泉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