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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供水企业今年年底前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
发布时间:2013-01-11 丨 阅读次数:6919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加强项目技术论证,加快工程项目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市县供水主管部门根据供水经营模式及时调整监管方式,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供水企业的水质状况、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高企业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供水企业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检测项目和频率实施水质自检,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特别要加强消毒环节管理,合理选择消毒方式,严格控制消毒副产物的产生。加快水质信息公开,各地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要求,及时将供水水质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供水企业于今年年底前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强化薄弱环节建设,包括加快编制供水专项规划、严格落实特许经营制度、强化水源污染风险控制、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等。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