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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丨 阅读次数:8007
各有关单位:
经与住建部相关部门沟通,我省将重新开放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系统,补办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请执业印章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办理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详见附件),于2016年1月11日至1月26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5-6号窗口。申报程序及材料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闽建注册函〔2015〕130号)(相关链接http://zczx.fjjs.gov.cn:8082/Kzxwny.asp?c1=23&c2=&id=5945)的规定执行。请相关单位务必抓紧时间补报,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补报。
联系电话:0591-87617396
传真号码:0591-87667925
附件:可补办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