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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采刊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1-17 丨 阅读次数:5827
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2年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省质安总站共编辑《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12期,在提供的355条信息中采用了345条信息,采用率达97.2%。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省厅、省总站领导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一是部分监督机构重视不够,全年没有报送一条信息;二是报送不及时,信息失去时效性;三是信息质量不高,往往只做流水账式的说明或工作总结式的综合,筛选提炼不够,缺少有分析、有措施的深度信息;四是报喜的信息多,报忧的信息少,反映成绩的多,而反映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的少。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信息工作,现就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供信息及信息采刊情况通报如下:
一、采刊情况
(一)各设区市情况
泉州市提供信息132条,采用131条,计787分;厦门市提供信息53条,采用49条,计298分;福州市提供信息40条,采用39条,计235分;漳州市提供信息36条,采用36条,计216分;龙岩市提供信息23条,采用21条,计128分;三明市提供信息10条,采用10条,计60分;莆田市提供信息9条,采用9条,计54分;南平市提供信息7条,采用7条,计42分;宁德市提供信息4条,采用4条,计24分。
(二)设区市监督机构情况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信息30条,采用30条,计180分;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信息30条,采用29条,计175分;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信息12条,采用12条,计72分;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信息11条,采用11条,计66分;三明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提供信息10条,采用10条,计60分;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信息7条,采用7条,计42分;漳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莆田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均提供信息5条,采用5条,计30分;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提供信息4条,采用4条,计24分;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信息3条,采用3条,计18分。其余设区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均未提供信息。
(三)县(市、区)监督机构情况
泉港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信息40条,采用40条,计240分;德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信息34条,采用33条,计199分;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提供信息23条,采用19条,计118分;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信息18条,采用18条,计108分;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质量安全监督提供信息17条,采用17条,计102分;鲤城区建筑安全监察站提供信息15条,采用15条,计90分;新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信息16条,采用14条,计86分;闽清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信息8条,采用8条,计48分;南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信息6条,采用6条,计36分;晋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信息5条,采用5条,计30分;仙游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古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均提供信息4条,采用4条,计24分;龙海市建设局安监站提供信息3条,采用3条,计18分;罗源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站均提供信息2条,采用2条,计12分。其余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均未提供信息。
二、通报表扬
对信息工作开展较好、提供信息较多的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三明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泉港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德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质量安全监督鲤城区建筑安全监察站闽清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新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给予全省通报表扬。希望受通报表扬的监督机构要再接再厉,在信息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也希望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的监督机构,要向信息工作做得好的监督机构学习,采取措施,努力迎头赶上。
三、工作要求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是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及时、动态、全面的反映,是了解、交流我省监督工作情况的重要渠道,也是树立监督机构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因此,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收集、报送信息,让领导、社会群众知道我们都在干什么,干了些什么,充分展示我们好的做法、好的成效、好的经验,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2013年信息工作要围绕省厅、省总站的中心工作和要求,及时收集、报送省里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监督方式方法、应用“三网”系统和监督工作标准强化监管、确保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及重大危险源重点防控、监督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等相关信息。
(一)重视信息工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信息意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创造性。站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过问信息工作,重要信息亲自审阅把关。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要指定责任心强、有一定综合写作能力的同志负责,做到专人负责。
(二)提高信息质量。信息要做到主题鲜明,文字精炼,文法规范,特别要注意把握四点基本要求:一是准确。信息内容务求真实、全面、客观,数据准确。二是及时。第一时间报送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做到信息不失效。三是全面。报送信息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在报喜中要避免虚假情况,在报忧中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四是精练。信息要做到文字精炼、数字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集中反映一个主题、一项内容,突出亮点做法、措施、成效,不要以文件形式一一罗列。篇幅不宜过长,每条信息一般不超过200字,每篇专稿一般不超过800字。
(三)发挥带头作用。各设区市监督机构要积极做好信息工作,发挥辖区的带头作用,带动、指导辖区内县(市、区)监督机构共同做好信息工作,齐心协力办好《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