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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力技能研究院变电检修实训楼
发布时间:2016-10-15 丨 阅读次数:498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力技能研究院变电检修实训楼已由泉州市

洛江区经济贸易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洛经计基[2007]100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

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力技能研究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泉州电力技能研究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头村洛滨北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212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筑面积约4646 平方米,含架空层及地上三层,

檐口高度15.45 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及钢结构,基础类型为冲击钻机钻孔灌注

砼桩。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桩基、土石方、土建、市政、园林、挡土墙及水电安装工

程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11709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5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

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证)。

3.2.1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

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

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投标

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

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

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

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

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

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0 月 10 日 8 时00 分至2016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

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

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

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3. 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3505028203。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1月1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肆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

形式汇入。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

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2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

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

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

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

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

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

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

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力技能研究院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邮编:362000

电话:1363692212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A 座1309,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122232177@qq.com

电话:13505028203

联系人:柯佳玲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 号:15271015220000144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