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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2016-10-19 丨 阅读次数:492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

展局以泉台管经审[2016]99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9000 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 55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47458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级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准的相应资质

(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2015 年度业绩信誉被

评定为 C 级(信誉不良)的单位,自 2016 年 3 月 25 日起一年内,拒绝其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 号和闽建筑函[2014]6 号文的规定)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执行泉建筑(2015)70 号文的规

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装饰装修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若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

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的,则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 1.0000。)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

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工资保证金:按泉建筑[2015]51 号文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

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 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通过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网

址)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

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

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 招标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52577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达(以银行实时对账单

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

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

目负责人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

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 11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

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

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

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 盘的密封信上,连


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所提

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

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泉州市工程建设招

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浔头村 ,邮编:362122

电话:0595-27393179,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东段北侧农机综合楼 601 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fjsyzqz@126.com

电话:13107830818/0595-22525777,传真:0595-28011599

联系人:小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