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关于报送2020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于印发厅机关2021年度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 关于抓紧做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示2021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 关于举办福建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继续教育的通知
- 福建省“双随机” | 详细扣分点及规则
- 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关于征求《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关于扎实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工作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建办市函〔2019〕43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9月1日起,我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见附件)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办理。
二、按照告知承诺制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登录我部门户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在线申报”栏目,按现行的相关资质标准,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对本企业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完成资质延续申请。
三、建设工程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四、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健全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和项目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共享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要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告知承诺制审批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