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 关于公布工程设计优化及施工组织设计优化典型项目的通知
- 石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翁敬总等103位同志非公共经济组织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管理的通知
- 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于征求《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关于施工合同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 关于公布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修编项目计划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征集全省建设领域“十三五”期间推广应用“四新技术”项目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8 丨 阅读次数:405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风景园林学会:
我省已取消园林绿化“四大员”岗位证书(园林绿化施工员、园林绿化质检员、园林绿化安全员、园林绿化材料员)培训发证工作(闽建办人〔2020〕3号),为继续做好我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福建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相关标准
评价标准中现场管理人员“园林绿化施工员、园林绿化安全员、园林绿化质检员、园林绿化材料员”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替代,每1人分值0.5分,该项分值满分为5分。从2022年1月1日起,园林绿化“四大员”不再纳入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评价计分。
二、调整《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相关规定
《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城镇园林绿化施工现场岗位人员配备,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替代园林绿化“四大员”。从2022年1月1日起,园林绿化“四大员”岗位证书不再使用。
附件:福建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各类人员分值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7b0df074173084dfa8b5d2682d3b70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