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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8 丨 阅读次数:6286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风景园林学会:
我省已取消园林绿化“四大员”岗位证书(园林绿化施工员、园林绿化质检员、园林绿化安全员、园林绿化材料员)培训发证工作(闽建办人〔2020〕3号),为继续做好我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福建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相关标准
评价标准中现场管理人员“园林绿化施工员、园林绿化安全员、园林绿化质检员、园林绿化材料员”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替代,每1人分值0.5分,该项分值满分为5分。从2022年1月1日起,园林绿化“四大员”不再纳入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评价计分。
二、调整《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相关规定
《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城镇园林绿化施工现场岗位人员配备,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替代园林绿化“四大员”。从2022年1月1日起,园林绿化“四大员”岗位证书不再使用。
附件:福建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各类人员分值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7b0df074173084dfa8b5d2682d3b70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