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唐山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

0
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五证”齐全、公开房源、价格透明……日前,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严格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对违法违规预(销)售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据了解,目前唐山市的一些房地产项目在销售中存在以“优惠价”为诱饵非法吸纳定金、故意制造房源紧张假象欺骗购房者、以“一房一价”为借口搞“模糊价格”等销售乱象。针对这些现象,通知明确规定,凡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必须按要求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基本情况,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根据通知,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一律不得进行销售。凡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预(销)售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影响较大的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情节严重的,将清出唐山市房地产市场。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