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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多措并举 有效实施“三改一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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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台州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改一拆”(即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把“三改一拆”作为较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台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破口。行动开展以来,台州市多措并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3年6月上旬,全市已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018万平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台州市和各县区全部建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市共抽调248人组成了市县两级“三改一拆”办公室;本市级财政首期拨出200万专项经费,全市单工作经费就投入近二千万元;并将“三改一拆”列入市对县市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中,作为与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和交通治堵等相并列的重要内容。同时明确“三改”的重点区域,确立“一拆”的“违必拆、七先拆”原则和工作重点。二是坚持党政机关带头,多管齐下促进自拆。出台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要求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公职人员凡有违法建筑(包括自己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和单位)都必须进行自查登记,若无违法建筑的,实行“零违建”报告。对于党员干部的违法建筑,要求确保在年内自行拆除,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拆除时限,依法予以拆除。三是构建立体式宣传格局,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制定“三改一拆”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在全市统一开设“三改一拆在行动”话题,形成了覆盖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微博、短信和简报等七大平台的立体式宣传格局。县市区分别召开了千人动员大会和现场推进会,层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四是坚持改造与拆违相结合,统筹推进各项治理工作。在“三改一拆”中坚持“拆改结合”、“拆建结合”和“拆治结合”。通过“以拆促改,以改带拆”的办法,采取拆后建绿、建景、建新,着力改善城乡面貌,促进提升城市品质。在拆除工业违法建筑时,将拆除低小散和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违法建筑与促进产业转型相结合,为先进产能腾出空间。同时还将“三改一拆”与“交通治堵”、“多城同创”、“四边三化”、“美丽乡村”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一举多得。五是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精准打击违法建筑。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和无线数据终端GPS测量仪等高科技手段,实行网格化监控,精准发现违法建筑,提高查处效率。定向爆破等技术也得到广泛应用。六是坚持制度先行,强化制度保障作用。从一开始就重视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以及依法建立健全各类配套实施办法。自台州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后,各有关部门分别印发了实施“三改一拆”相关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全市行动的快速平稳推进,“三拆一改”行动小组又制定对应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和大规模集聚上访的处置预案,并针对实际,出台了九项配套制度。(省建设监察总队摘自建设部办公厅《建设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