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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河北新乐“4·11”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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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河北新乐“4·11”事故
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4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乐“4·11”模板支架坍塌事故有关情况,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曲琦主持新闻发布会。

  4月11日,河北省新乐市金地建材市场在建商业楼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接到事故报告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高度重视,陈政高部长、易军副部长立即作出批示,有关司局按照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事故处理“四项措施”要求及《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有关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督察组,赶赴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事故现场,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

  事故项目新乐市金地建材市场13号商业楼,建筑面积238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该项目建设单位是新乐市金地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是河北豫龙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河北拓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据建设单位称,施工单位是南通长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目前事故调查组正在核查;无监理单位。

  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施工方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支撑架地基承载力及稳定性不满足规范要求;支撑架违规搭设存在严重构造缺陷;混凝土浇筑工序不合理;脚手架材料严重不合格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履责不到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企业和个人。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安全检查坚决不能走过场、走形式。要全面开展模板支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对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于不执行停工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理。要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按照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将“两年行动”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市县,落实到企业和项目上,强化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要继续曝光工程质量安全典型事故,督促各方主体扎实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于4月13日下发紧急通知,立即在全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石家庄市建设局13日下午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会议,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新乐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在建工程全部停工检查,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4.15 记者 尚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