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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消化商业性用房库存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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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今年3月底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和省里先后颁布楼市新政,在稳定住房消费政策刺激下,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有所回升,但非住宅尤其是商业营业用房的去库存压力仍比较大。1-4月,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1540.83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45.2%,增幅同比提高30.8个百分点;其中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354.29万平方米,增长41.9%,增幅同比提高29.3个百分点,占全部待售面积的23.0%。尤其是规划为SOHO的中小型居家办公(亦称商住房)为前几年限购政策造成的特定产物。在取消限购政策后,这类房屋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首付要50%,利率水平通常上浮10-20%,即便可以贷款,要待项目竣工后方能放款;不能享受购房入户政策;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入住后水电成本比住宅高50%等。加上这次新政主要针对住宅,商住房没有享受到优惠。为此建议:
1.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管控。根据市场需求和商品房存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数量和节奏,鉴于现有商业性用房销售缓慢,对土地存量偏多的县(市、区),要严格限制SOHO类办公的土地供应,同时,完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项目动工。对企业资金重组、股权转让等兼并需求,要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发挥房地产业主管和中介部门的沟通作用,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市场供求信息,提前谋划应对房地产市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2.给予政策倾斜,降低相关税费比率。针对商业办公用房及SOHO类商住房,市场库存大、去化周期长,适时出台对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的信贷及税收优惠政策。特别对“SOHO”性质的中小型商业营业用房予以适当支持,如楼盘实际尚未开工的,可以根据开发企业申请,由规划、建设部门探讨更改用途的可能性及相关更改程序;已动工开发并且在销售的,可以参照住宅,给予购房贷款优惠,如购房首付款由50%减为40%甚至到30%,购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幅度范围内低于10%。
3.贯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通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和区域特点,通过政府限定价格、定向包销等市场化手段促进货币化安置的推广,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位,公开向开发企业收购房源,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统一平台,或者通过政府补贴差价的方法向民众征集产权清晰、质量较好的闲置房产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尽可能缓解一部分开发资金来源紧张以及消化部分存量房,同时促进部分拥有闲置用房群体的现金流动,激活新的一批购买力。
4.提升商业性用房的附加值。大力推广商业性用房特别是SOHO项目的精装修投入,促进精装修开发与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的衔接配套,由传统开发模式转向综合开发方式,通过延伸和细分房地产服务产业链,加快特色住宅、小型商业、群体爱好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