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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通知

关于征集南京军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库入库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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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南京军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库入库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施工招投标管理,现开展南京军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征集工作,凡有意愿参与我军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地区工程建设、符合申报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按要求提交入库资格申请文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建单位:南京军区联勤部基建营房部
二、入库类别: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三、申请入库的施工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
2、资质等级: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相应资质。
3、质量认证:通过国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安全生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限制:没有处于地方或军队投标禁入期;
7、不良行为:近三年内(2012年1月至今)无下列不良行为记录:
(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4)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
(5)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6)因拖欠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8、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2年1月至今)完成过1项(含)以上申报类别企业库中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的同类建设项目。近三年内(20121月至今)同类业绩获得过市(地)级(含)以上评优或表彰的,优先入库。
四、入库资格审查
南京军区将组织对各企业提交的入库资格申请文件进行联合审查,择优选取入库企业。
五、入库资格申请文件的获取
从附件中自行下载《南京军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入库资格申请文件》。
六、入库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1.入库资格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303号邮箱
邮编:350503
联系人:周助理
联系电话:13509390537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入库资格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如邮寄则以邮戳时间为准。
3.申请企业须严格按照《南京军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资格申请文件》中“申请人须知”有关要求填报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含入库资格申请文件纸质版一套、电子版刻录的光盘一张)必须打包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4.申请企业应对其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请单位递交的材料存在欺诈行为的,将永久取消其入库资格。
七、入库通知
对通过入库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南京军区联勤部基建营房部将另行通知办理入库手续。
附件:《南京军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资格申请文件》
福建省军区后勤部基建营房处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