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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证书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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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证书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培训中心,省直相关行业协会,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基地,建机一体化、模板脚手架一体化企业:
自省培训中心《关于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延期复核等工作的通知》(闽建培〔2014〕43号)等文件出台以来,各地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杜绝了办理过期证书情况,取得明显效果。但目前仍有企业反映,部分培训考核机构受理延期复审不及时,造成企业到省建机分会或外地参加继续教育和办理延期复审,加重了企业负担。根据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精神和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要求,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服务群众,切实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培训考核机构责任。经省厅公布的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资格单位(培训中心、省直相关行业协会及院校)(附件1),应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限,及时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及时受理并延期。下半年,省厅将取消操作资格证书工作单位署名,持证人员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可就近到上述任何一家培训考核机构申请延期复核。对符合延期复核条件的,上述培训考核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受理,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发挥企业培训主体责任。为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建综〔2012〕7号)和《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建〔2012〕6号)等有关“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企业自行组织”的精神,省厅已公布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基地(附件2)、建机一体化及模架一体化(附件3)企业和今后公布的此类企业,可以承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其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或继续教育成果(附件4),可以作为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审的依据,各地培训考核机构应当予以受理认定。
      三、规范继续教育培训。各地培训考核机构和上述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等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数应满足要求。持证人员在证书两年年审期内,可就近到上述任何一家培训考核机构或企业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各地或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授课老师应选自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公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师资库。承担继续教育培训的上述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根据培训实际成本按协议收费。
     四、推行网络继续教育。年度培训和继续教育可采用集中面授、视频或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省建机分会和省安装分会应发挥行业协会专业优势,经常性举办师资进修班等活动,牵头组织录制网络继续教育课件,争取今年10月1日开通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供持证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或网络教育。鼓励培训考核机构、企业实行项目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有关教材、视频、课件鼓励各地或企业自行编制,也可向省建机分会、省安装分会购买。
     五、加强监督管理服务。承担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机构和企业,应切实加强管理服务,根据本地持证人员情况,合理制定公布培训计划,让企业就近就地参加继续教育和办理延期复核工作。省培训中心将适时抽查各地培训考核机构和企业组织继续教育情况,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及时或拒绝受理持证人员申请的,予以通报处理,直至取消其培训考核资格。
 
 
 
 
 
附件:1、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名单?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企业名单-实训基地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企业名单-建机一体化、模架一体化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申请表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