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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备案登记资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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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工程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14〕39号以下简称《备案登记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在创建省优质工程的项目上推行标准化样板施工及安装“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对不符合《备案登记通知》第“一”款规定的备案登记项目将取消备案登记资格。省质安协会已于2015年3月27日下发《关于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备案登记有关核实情况的通报》(闽建质安协[2015]12号)文要求相关创建项目限期整改并反馈。现将拟取消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备案登记资格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15年6月26日至7月15日,若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联系人:廖胜贤,联系电话:0591-87613734)反映,书面反映材料应盖有承建单位公章,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附表:拟取消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备案登记资格的汇总表

福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