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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检试验数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网上监管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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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检试验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管理,根据《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0〕173号)和《关于安装启用“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动态远程监管平台”的通知》(闽建建〔2013〕15号)要求,省厅对经检测管理系统公示无异议的建材类自动采集检试验、基桩静载试验数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实施网上监管。现将2015年第二季度网上监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材类自动采集检试验。2015年第二季度,自动采集全省检测机构检试验报告(包括钢筋、水泥、钢筋连接件、砼试块、砌墙砖、砂浆)共496195份,其中报告结论为不合格的802份;自动采集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试验报告(包括水泥、砼试块)共199970份,其中报告结论不合格的16份。

  (二)基桩静载。2015年第二季度,自动采集全省检测机构5958根基桩静载试验数据,其中未达最大试验荷载的222根,试验沉降量超过规范要求的108根。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共登记36.5万工作班生产信息,自动采集561.3万盘共计1463.3万m3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

  对不合格的钢筋和水泥,省厅已在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公示,并向省经贸委、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进行了通报;同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实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对不合格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报告审核不认真。检测机构审核人员对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审核不认真,流于形式。如:泉州市方信建筑材料检测试验有限公司在检测乔丹公寓楼二层梁板钢筋机械接头时,未认真审核业务系统给出的检测结论;连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检测明珠•滨江御景C地块商住楼钢筋时,试验人员重量偏差输入错误;寿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检测寿宁县文化综合体钢筋时,试验人员未输入重量偏差数据;福建省万兴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检测九华路(交站路至南少华路)洞湖安置区工程的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时,多份检测报告的砌块宽度输入错误,以上4家检测机构的相关审核人员都未认真审核导致检测结论不准确。

  (二)基桩静载试验数据未及时上传。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开展马銮湾大道及护岸整治工程K2+870~K3+295桩号为152011000000000000015的水泥土搅拌桩静载试验时,因现场网络信号不畅静载试验数据未实时上传到检测管理系统,但该检测机构未按要求在试验结束后24小时内将试验数据及时上传到检测管理系统。

  (三)基桩静载试验前未备案。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检测机构上传的5634根基桩静载试验数据中,共有47根未备案或先试验后备案,占0.8%(同比下降10.6个百分点),核工业华南二九四工程物探公司、福建中达建筑检测有限公司、三明市东鑫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试验前未备案的基桩数量与试验基桩总数的比例最高,分别为16.7%、4.6%、2.9%。14家检测机构均在试验前备案,占全省基桩检测机构近一半。

  (四)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和信息登记预警较多,管理薄弱。1、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预自动采集的561.3万盘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中,共有81.2万盘次因设计配合比编号无法匹配、生产配合比和设计配合比中胶凝材料用量不一致、实际投料量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等原因出现预警,预警比例达14.5%(同比下降18.6个百分点),莆田市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泉州市建邦混凝土开发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漳州)有限公司等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预警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58.6%、111.3%、109.6%。2、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登记的36.5万工作班生产信息中,共有9973次因生产前未上传水泥、掺合料、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检验报告和设计配合比报告等原因出现预警,预警比例达2.7%(同比下降6.6个百分点),长乐军航混凝土有限公司、泉州泰华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荣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预警比例最高,分别为100.8%、100%、59.5%。

  (五)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胶凝材料投料负偏差超过允许范围的比例较高。2015年二季度,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自动采集的561.3万盘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中,共有34.3万盘胶凝材料投料负偏差超过-2%允许范围,比例达6.1%,华润混凝土(漳州)有限公司、莆田市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比例最高,分别为54.6%、54.3%、48.7%。

  三、处理决定

  对以下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当地主管部门要对其加大监管力度和抽查抽测频率:

  (一)报告审核不认真的泉州市方信建筑材料检测试验有限公司、连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寿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建省万兴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

  (二)未及时上传基桩静载试验数据的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三)试验前未备案的基桩数量与试验基桩总数的比例最高的核工业华南二九四工程物探公司、福建中达建筑检测有限公司、三明市东鑫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预警比例最高的莆田市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泉州市建邦混凝土开发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漳州)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信息登记预警比例最高的长乐军航混凝土有限公司、泉州泰华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荣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胶凝材料投料负偏差超过允许范围的比例最高的华润混凝土(漳州)有限公司、莆田市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测报告审核管理。督促各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要加强检测报告审核特别是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报告,保证报告结论准确、真实。

  (二)加强质量管理。督促各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试验,保证检试验质量。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加强进厂检验,保证生产投料精度,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

  (三)严肃处理。明年初,省厅将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规定,对胶凝材料实际用量与配合比偏差达到-2%及以上的盘数占本企业生产总盘数的比例按年度统计达到10%且排名全省前5名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列为黑名单,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对象,并对其厂区内原材料堆场及进料口、搅拌楼(或生产场所)、试验室实施视频监控,且不得向国有投资房屋和市政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