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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苏迪罗”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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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执法局,福州市城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于8月8日22时10分在我省莆田市秀屿区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中心气压970百帕。省防汛抗旱指挥部8月10日8:00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将防暴雨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鉴于“苏迪罗”对我省的影响基本结束,但残留云系对我省仍有影响,今天白天,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平潭五市阴有中雨,部分大雨,局部暴雨;其余各市阴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到暴雨。夜间,南平、三明、龙岩三市阴有小雨,部分中雨,局部大雨到暴雨;其余各市阴有小雨,局部大雨。

  为落实好尤权书记“供水、道路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参与抢修,以最短的时间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苏树林省长“全力做好台风善后处置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做好卫生消毒,尽快抢通道路、供水和通讯,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的指示要求,尽快恢复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及运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终止防台风防暴雨应急响应前,各地要继续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台风、暴雨引起的山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确保防抗台风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二、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终止防台风防暴雨应急响应后,要迅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灾后处置和重建工作上来,立即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一)城市供水。继续加大未恢复供水片区的抢修,尽快通水。无法短期内恢复的,要安排临时送水。要对城市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出现灾情的依山而建的水厂及边坡要开展地质灾害评价,全面检修泵房电机和水泵,全线检查取水口、原水管道等,尤其是沿山边、河岸边铺设的管道要重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要加强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环卫清扫保洁。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河道水渠、绿化带等区域积存垃圾进行清理,首先重点清理道路雨水篦上的泥土和垃圾,全面清除垃圾死角。要对城乡环卫基础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垃圾填埋场的进场道路和库区、边坡、防洪沟等,防止次生灾害。对垃圾场渗滤液,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渗滤液直排。

  (三)排水和污水处理。要组织对受淹城区的内河和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对损毁的排水管网,要尽快组织修复建设。要对受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构筑物、泵房等组织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使用功能的,要采取修复处理,及时恢复生产能力。

  (四)风景园林。加强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城市绿化和绿道的安全隐患排查,用最短时间清理、扶正、加固景区和城市受损树木,抢通交通。清理景区和公园内停车场、码头、河道、绿地、绿道上的淤泥、垃圾、禽畜尸体,对管理房、厕所、游客中心等公共区域进行喷洒消毒,防止疫情。抢修、维护景区内公路、游览道、游客中心、码头护岸、标志标牌和公园内受损的游路、栏杆、木栈道、园林小品、服务网点、安全设施、警示标牌等。要继续加强景区景点的安全巡查,对滑坡地段要持续监测,及时排查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隐患。在未修复和达到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严禁开放。

  (五)城市桥梁。要组织有关机构开展桥梁受灾情况评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措施立即处置,禁止通行或者限行限载,对承载能力不能达到相应荷载等级的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六)建筑施工。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在恢复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的沿街围墙(围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施工临时用电、临时设施等,按照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进行整改。各地要特别重视浸水基坑排水过程基坑安全的监测和防护,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各个项目符合开工条件要求应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

  (七)物业服务区域和城市危房。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受损的设备、设施进行抢修,及时清理淤泥、垃圾,排除地下室积水,配合业主共同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危房受损情况排查、加固修复以及危房居住人员的迁回或转移工作。

  三、各地应尽快核实统计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受灾及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告省厅(电话:0591-87614009,传真:8761400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