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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第九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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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孙岳等130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魏秉奎等140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李扬等2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许淑梅等9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左向红等246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吴玉波等16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孙岳等130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魏秉奎等140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许淑梅等96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左向红等246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吴玉波等16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李扬等2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