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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统一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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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各设区市培训中心、省相关协会、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闽建综〔2012〕7号、闽建培[2012]3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第二批“三类人员”统一考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方便企业在元旦、春节期间安排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批全省“三类人员”考试日期统一调整为1月19日,请各有关培训单位,务必在考试前10日,将拟举办培训班的基本情况按闽建培[2012]32号文的要求,报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考务科,不符合办班要求的不得开班。

    2、各地要加强培训班的考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闽建考[200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每个考场必须设有主考、监考、巡考人员,每间考室的监考人员不得少2人,100人以上的考室不得少于4人,主考、监考、巡视人员必须佩带标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考场设置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原则上要安排在成建制学校内考试,考生座位要设单人单桌,有考A、B、C卷的可安排2人同桌,不得在随意租用的宾馆、酒店等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考试。人考场要防范消防安全,不具备相关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考场。

    4、省中心将组成巡视小组到各考场进行巡查,对不符合考试考务规定的培训单位机构,将责令整改并予通报。

    5、尚未购买阅卷机的培训单位,请尽快与本中心联系,确定阅卷机型号并配置相关软件,以保证考务阅卷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后,无阅卷机的培训单位,不再安排培训任务。

    联系人:孙坚生,联系电话:0591-87801180。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