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陈燕芳等75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陈兰等195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邹国征等3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