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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石狮市市府南路北侧公共停车场及相关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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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狮建招[2016]06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市府南路北侧公共停车场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已由石狮

市经济局以狮经计【2016】74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

心,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石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的招

标代理单位为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

工程建设规模:传达室 119 m2

6201.55m2

、篮球、羽毛球场 510.43m2

、附属用房 101.76m2

;室外道路及广场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传达室、围墙、室外硬化道路、游泳池、水泵房

及附属用房、土石方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

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76.5483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从开工日期起至工程完工计算,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为)

/ ;

2.5.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

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

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

入泉施工企业”),必须为按照闽建筑[2015]35 号和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

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经理,年龄应不满 60

周岁); 根据泉建筑[2015]70 号文,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

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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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

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

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

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

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

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 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通过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

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

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

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施工图纸另计(如需

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8750503086;

4.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

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本项目将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纳入评标定标,根据泉

建筑[2015]73 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评标办法>的通知”执行,具体细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玖万元人民币 。

6.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9:00分(北京时间),逾期拒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

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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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工程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

入凭证,并于交标时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

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若投标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

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于交标时另行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

印件一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

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 石狮市

,邮编: 362000

电话: 15392109099 ,传真:

联系人: 周朝阳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 5 楼,邮编:362000;

电话:18750503086 传真:0595-28967281;

联系人:小刘 。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01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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