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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市洛江区附属小学1、2#教学楼及配电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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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市洛江区附属小学 1、2#教学楼及配电房工程已由泉州市

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洛发改审[2015] 1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南师范大学泉州

市洛江区附属小学筹建处,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市洛江区附属

小学筹建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造价约 1971 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市洛江区附属小学 1、2#教学楼

及配电房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71.2671 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7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 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的建筑企业应按《泉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和市政项目施工招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泉建

筑〔2015〕70 号)文件执行】。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为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的项目经理,年龄应不满 60 周岁);【省外的建筑企业应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和市政项目施工招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泉建筑〔2015〕70 号)

文件执行】

3.3.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按规定在 2013 年 12月 31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贰级临时

注册建造师;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贰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在开标时随身携带

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或其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 2014 年 2 月 28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

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

查不合理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且在评价系统需查询到企业季度信用分。投标人的企业季

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

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1 月 1 日 18

时 00 分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

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

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

章。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订

购。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22525777。

4.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将被

拒收。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

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

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信

上,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泉建筑[2015])73 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 年 11 月 22 日 17:00 时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拾捌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为 叁拾捌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

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

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号: 152710152200001448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144 号)并要求受

理银行录入凭证。

根据闽建筑[2014]33 号《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龙头

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并要求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在资格审

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附在资格审查申请

文件中一起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市工程建

设招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市洛江区附属小学筹建处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电话:0595-22068518,传真: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东段北侧农机综合楼 601 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fjsyzqz@126.com

电话:13107830818/0595-22525777,传真:0595-28011599

联系人:小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 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