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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惠安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室外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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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安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室外附属工程 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惠发改[2015]20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惠安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拨款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 惠安县教育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永信房地产

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惠安县螺城镇北关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人民币 5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472079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

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不超过 60 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

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应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可以查询到且不得低于 60 分。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分值的项目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 1.0000。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 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 18 时 00 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

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17:00 时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

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001001002144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

行录入凭证。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90000 元 。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16 年 12 月 22 日 12:00 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教育局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

电子邮件: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三楼

电子邮件: qzyxzb@126.com

电话: 0595-87362639

联系人: 小刘

,邮编:362100

,传真:0595-8739603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螺兴大厦二层第 1 开标大厅

详细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监管部门: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___惠安县住建局建设股

电话: 0595-87382238


,传真:

,邮编: 36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