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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德化县乐兴小区(乐陶安置地)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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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县乐兴小区(乐陶安置地)边坡工程 已由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德发改审[2016]8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 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 ,招标编号为:营造德招字[2016]003

号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德化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第一标段工程造价 2933.0741 万元,第二标段工程造价

2980.4244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德化县乐兴小区(乐陶安置地)边坡工程,第

一标段:范围为里程号 AK0+00~AKO+760 处;第二标段:范围为里程号 AK0+760~AK1+597

处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第一标段: 29330741 元 ;第

二标段:2980424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二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

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投标人应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

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相应信息登记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未超过 60 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2014

年 2 月 28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

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相应专业的投

标。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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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因本招标项

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所以所有

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 1.0000。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要求中标人严格执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

建设领域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德政办【2010】95号)、德化县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的

通知(德建[2015]169 号)中关于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

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

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须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公司预约订购,施工图纸售价:另

计,售后不退。购买预约电话: 小叶 1875017389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

17: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

为准)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 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

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

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乐陶安置地)边坡投标保证

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

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

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

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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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

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若投标申请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在资格审

查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

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于 2017 年 1 月 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

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

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

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

贴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集中放在收标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德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德化县龙鹏街 117 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

地址:德化县 ,邮编:362500

电话:13959939567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宝洲路农机大厦 601、602 室,邮编:362000

电话:18160961681 , 联系人: 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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