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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德化县城东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城东三期首期支路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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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化县城东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城东三期首期支路基础设施工

程 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德发改审[2015]236 号 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单

位为 德化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德化工业园

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德化县浔中镇城东新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 1220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220.7655 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应在福建住房

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相应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

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未超过 60 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

[2014]6 号文的要求,若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

号文的要求,若不符合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

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且具备住建部核

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

(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对企业季度信用分低于 60 分的投标人或在评价系统无

法查询到企业季度信用分的,在评标时将被否决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

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应执行闽建建[2011]51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的

通知》,德政办【2010】135 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建设工程远程信息

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泉建交易[2009]7 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 8 时 00 分

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通过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

文件。投标人支付 50 元人民币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

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本招标项目

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

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性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

印章。

4.3. 投标人如须本项目招标图纸,请向招标代理公司预约订购,施工图纸售价另计,

售后不退。购买预约电话:18159219479。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细则按照泉建筑〔2015〕73

号文件执行)。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 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保证金的到账

时间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4 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

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

用途栏注明(城东三期首期支路施工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如因投标

人汇款凭证未注明(城东三期首期支路施工投标保证金)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

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

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

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

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开 户 行: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71110010010000132345。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

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

金收讫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

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

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

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

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时,贴

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集中放在收标处,投标人须持此标签方可取回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德化县城东开发区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5905921551

E-mail:

传真:

联系人:苏先生

地址:德化县东埔路教师进修学校西侧(优山

美地 2 号楼对面)B 梯 401 室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8159219479

E-mail: 220777946@qq.com

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德化县龙鹏街 117 号)

联系电话: 0595-2359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