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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清净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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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净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泉

鲤发改审〔2016〕36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公司, 建设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6] 185 号,招标人为泉州市鲤城房

地产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清净寺周边;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初步测算约 10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清净寺遗产区域外的涂门街和古玩市场的建筑物立面景观整治、涂门街广场

景观提升。不涉及遗产点本体。

招标控制价 A(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A 暂以初步测算工程造价 1000

万元计(注:注: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在 2017 年 4 月 1 日前完成;其中各关键节点

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1 个标段 ;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

资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

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未满 60 周岁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建造师

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含未满 60 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且已按规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延

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提出申请但还未

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

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

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

足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 2014 年 2 月 28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

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


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

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

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且在评价系统需查询得到企

业季度信用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

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

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 号文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

指南。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2月30日 18 时 00 分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投标人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

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自行到招标代理机

构代表处订购,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28000129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 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提交;②本工程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

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

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并要

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

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后城街

电话:0595-22355822

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盛世天骄 3B1 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2219295320@qq.com

电话:0595-28000129、15359376129

联系人: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 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