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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泉州第十一中学新教学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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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泉建招字[2017]025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第十一中学新教学楼已由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洛发改审

[2015]1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第十一中学,代建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付,招标人为泉州第十一中学、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泉州第十一中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3554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筑面积约 13590.58 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檐高

23.4 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冲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桩

基、土石方、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53180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计划 2017 年 12

月主体验收;2018 年 4 月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1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

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

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2014 年

2 月 28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

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

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

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

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

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 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 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

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

书软件打开。

4.3. 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3645978176。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汇入;②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银行保函形式。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

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

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4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

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

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

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

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


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

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建设单位):泉州第十一中学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达路 1 号,

电话:13505990406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人二(代建单位):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虹公路塘西科技大厦四楼,邮编:362000

电话:13489729729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东区 1 号楼 2 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fzcmzb_qz@163.com

电话:0595-28588855、13645978176 传真: 0595-28589977

联系人:陈天辉

邮编:36200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 号:15271015220000144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 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监督部门:洛江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0595-2263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