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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泉州第十一中学新教学楼基坑支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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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7]104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第十一中学新教学楼基坑支护工程已由泉州市洛江区发展

和改革局以泉洛发改审[2015]19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第十一中学,代

建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泉州第十一中学、泉

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洛江区万安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 215.8428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第十一中学新教学楼基坑支护工程;具体以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5.8428 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含未满 60 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且已按规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延

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

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

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

审查不合格处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

求:(1)已按规定在 2014 年 2 月 28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

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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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信息登记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

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

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

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

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

许中标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

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本招标项目投标时不要求投标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中标人须于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交,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 号。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7 月 07 日 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07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

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5.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

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0595-22188583。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 07 月 28 日 17:0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

度投标保证金, 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

明》;③或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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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

【2014】33 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

证明》。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同时将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

封函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在截标之前一起递交到代理收标

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注:不要把 CA 证书放在原件一起递交”。由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序号标签贴在投标人签到凭证(二维码)上,投标人须持此标

签方可取回原件。投标人递交原件时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K 值抽取之后不得进

行任何的补充提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 泉州第十一中学

地址: 洛江区万安街道, 邮编: 362000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人二: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虹公路塘西科技大厦四楼,邮编: 362000

联系人:赖工

电话:13489729729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城东片区体育街 269 号一号楼 6 层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188583/18159302537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 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监督单位: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5-226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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