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关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督人员进行考核认定的通知

0
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福州市园林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管理,进一步提高队伍总体素质,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建[2006]41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考核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建建[2007]42号)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建[2008]37号)等文件规定,省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2012年通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业务考试和符合监督级别晋升条件的监督人员进行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
2012年通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业务考试的监督人员(名单详见闽建质安监总[2012]83号、闽建质安监总[2012]139号文)和符合监督级别晋升条件的监督人员
二、考核认定方法及内容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本次申请考核认定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省总站在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
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考核认定具体内容参照闽建建[2007]42号及闽建建[2008]37号文规定。
三、考核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质量监督人员初次申请的,按附表1填报申请表;监督级别晋升的,按附表4填报申请表。并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所在监督机构出具的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等材料;
2、安全监督人员初次申请的按附表2填报申请表,并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所在监督机构出具的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等材料;
3、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附表3-5要求对辖区内报考核认定的监督人员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送初审结果,报送材料包括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考核申请表(附表1)、质量监督人员验证性岗位考核申请表(附表4)、质量监督人员岗位初次考核初审(考核)表(附表3)、质量监督人员岗位初次考核申报汇总表(附表6)、质量监督人员岗位验证性考核申报汇总表(附表7)、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考核申请表(附表2)、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考核初审(考核)表(附表5)、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考核申报汇总表(附表8)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郭中智 电话:0591-87561527,传真:0591-87548842。
 
附表:1、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考核申请表
2、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考核申请表
3、质量监督人员岗位初次考核初审(考核)表
4、质量监督人员验证性岗位考核申请表
5、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考核初审(考核)表
6、质量监督人员岗位初次考核申报汇总表
7、质量监督人员岗位验证性考核申报汇总表
8、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考核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