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人〔2017〕15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泉州市各建筑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0号)、《关于认真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4〕35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举办申报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八大员”)岗位考核不具备专业学历人员的培训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业岗位
根据闽建〔2014〕10号文件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首批职业岗位设置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以下简称“八大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施工等四个专业子类。
二、报名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八大员”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国家法定的工作年龄内(年满18周岁,同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从事“八大员”岗位两年及以上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但不具备规定专业学历而未能申报参加考取“八大员”岗位证书的建设领域现场管理人员。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标准坚持“服务行业、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原则,参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414号)文件执行。
四、培训要求
培训班拟举办280学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进行培训,着重让学员掌握基本知识、关键要点,要求学考兼顾。总得分=试卷得分(试卷总分100分)+出勤分(出勤率=出勤学时/总学时,出勤率高于60%的,每增加出勤率5%加出勤分1分,学员出勤率低于60%不得参加考试),总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得分低于60分可参加一次补考(出勤率低于60%不得参加补考);出勤率低于60%或补考后总得分仍达不到60分的情形,应重新参加培训。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试卷从信息系统随机生成,信息系统中的题库面向学员公开,供学员学习。
五、报名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审查条件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审查条件时,学员须提交岗位报名表、汇总表、用人单位岗位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申报报名表),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等材料。相关表格可在我中心网站、八大员岗位交流群共享处下载。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完成现场缴费确认。
六、证书管理
参加我市申报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而不具备专业学历培训班合格后,由市住建局核发《泉州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为《培训合格证》)。
七、考核评价
根据闽建〔2014〕10号文件要求,“八大员”岗位职业能力由专业学历、职业经历和专业能力组成,采取综合评价方式进行考核。专业学历以文化程度为评价指标,职业经历以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年限为评价指标,专业能力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评价指标。不具备专业学历学员经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按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年度培训考核计划,由所在的建筑施工企业持《培训合格证》等材料登录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http://pxzx.fjjs.gov.cn)网上报名参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统考,经统考合格者发放全国通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396921、0595-22396931
QQ群:243154784(仅限企业办公经办人员,加群申请请备注公司名称)
附件:1、申报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不具备专业学历培训报名表
2、申报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不具备专业学历培训汇总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