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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洛阳大道(洛阳江大桥-金贯大酒店)景观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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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阳大道(洛阳江大桥-金贯大酒店)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

技经济发展局 以泉台管经审[2018]61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按管委会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

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 700.3529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内容包括园林建筑、绿化种植、市政工程、安装工程等,具

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施工内容包括园林建筑、绿化种植、

市政工程、安装工程等,工程造价 700.3529 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施工内容包括园林建筑、绿化种植、市政工

程、安装工程等,工程造价 700.3529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00352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15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

对工期有关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

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

的职称。

3.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

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

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

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

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

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

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

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

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01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

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

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

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

构的授权书。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 年 10 月 16 日 17:00 时前到账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4 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

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③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

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④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投

标人,其投标保证金执行泉台管【2017】166 号文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

担保保函等形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账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7 17 日 日 9 09 时 时 0 30  分( ( 北京时间) )。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

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项目的开标( 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文件解密)

① 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登录标书软件后,在软件上方

的“签到解标”界面进行签到和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小时内使用对应固化加密该

标书的CA进行标书解密指令提交。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

理。

② 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开标当日, 投标人应携带网投成功后打印出的签到凭证到现场

一体机上进行签到;开标时间到后,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1  小时内使用

对应固化加密该标书的 CA 在一体机上进行标书解密指令提交。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

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

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

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 ,邮编:362100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87518168 传真: / ;

联系人: 王工 ;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 13 号楼 2301-2327 室,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117583 传真: 0595-22117583;

联系人: 小程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

联系电话: 0595-273966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 0595-2755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