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住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参照住建部《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0〕43号),为确保如期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市县(区)住建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战内容
(一)按时完成动态新增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动态新增各类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含新致贫的贫困户住房排查鉴定、危房改造)6月底前全面完成;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其他各类贫困户全面完成住房安全性评定,6月底前完成贫困户房屋安全状况制牌上墙。
(二)持续开展住房安全“回头看”:重点针对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毁损或自然老化的房屋(重点是土坯、土木、砖木结构房屋)开展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修缮加固、灾后重建等措施处置到位;跟踪排查处置贫困户已有安全住房却仍住在老旧危房、因非贫困户不配合加固导致联体房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结构安全但漏雨透风影响居住质量等问题;逐户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程序、农户档案。
(三)全面完成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审核录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档案信息录入和审核,校准、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系统信息,县级4月份完成,设区市5月份完成审核上报。
(四)强化落实4项工作机制:一是信息共享机制。扶贫部门将动态新增的贫困户名单第一时间提供住建部门,住建部门1个月内完成鉴定,上半年完成新增危房改造和历史扫尾工程任务。二是跟踪回访机制。组织乡镇重点针对贫困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的土坯、土木、砖木结构房屋,每半月定期跟踪回访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统筹采取措施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结合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跟踪比对贫困户房屋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的即行整改。督促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挂牌上墙,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房屋安全再核实。三是动态监测机制。各地挂钩帮扶包户干部在日常进村入户帮扶中,跟踪了解贫困户已有安全住房是否仍住在老旧危房中、房屋是否存在漏雨透风影响居住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乡镇政府,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贫困户安全意识。四是举报投诉机制,落实省市县已建立的举报投诉机制,做到专人受理、及时处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督战范围
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督战:
(一)有动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的市县(南平市延平区3户、建瓯市1户、政和县11户、三明市尤溪县16户、宁德市福安市6户);
(二)2020年动态新增各类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超过100户以上的设区市(宁德1054户、南平278户、泉州193户、莆田120户);
(三)住房安全有保障“回头看“整改工作未到位的设区市(莆田422户、厦门221户、平潭181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CD级危房);
(四)贫困户较多居住在土坯房(含土木、砖木结构)的市县(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及福州、漳州、泉州部分山区县)。
三、督战方式
严格落实“省总负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逐级抓好落实。省厅重点从以下方面抓好督战工作,做到既督又战、督扶结合。
(一)省厅每旬汇总各地挂牌督战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判形势,及时发现问题,针对滞后地区组织督导帮扶,协调推动解决。
(二)省厅依托包片挂钩联系基层机制,组织10个督战帮扶工作组,赴9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围绕督战内容,开展蹲点调研并跟踪问题整改,督促工作进度,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存在问题,确保6月底前完成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完成各类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相关工作机制得到全面落实。
(三)省厅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录入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全省分区分类重点抽样2000户,进行问卷调查复核,梳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充分认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汇报党委政府,强化组织保障,统筹保障改造资金和鉴定加固的技术队伍,随时备战,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攻坚的态势,抓紧推进挂牌督战任务。
(二)及时解决问题。各地要对本区域挂牌督战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切实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工作实效。
(三)按旬报送工作进展。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确定一名科级负责人作为挂牌督战工作联系人。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每旬第一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省厅村镇处报送上一旬工作进展情况。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