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闽建〔2025〕5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上述文件的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可向省住建厅建筑业处或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反映。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6日
相关解读: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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