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的有关规定,涉及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有关材料转报有关专业厅局审核后审批。经初审,现将毛和寿等114位二级建造师转报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审核(名单详见附件1)。
经审核,陈岳淳等3位二级建造师不符合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其注册信息将退回企业版,申请人可在符合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