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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建设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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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四川省建设监察执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战略,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一中心工作,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提高监察执法效能为重点,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动建设监察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全面推进监察执法工作

  (一)规范和畅通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各级建设监察执法机构要按照《建设监察执法受理投诉、举报管理规定》的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对留有有效联系方式的投诉、举报,回复率达100%。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投诉、举报统计分析,掌握违法违规行为的苗头和规律,增强监察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各级建设监察执法机构要坚持主动检查发现与受理投诉、举报并重原则,积极作为,全面履行建设监察执法职责。建立执法巡查台账,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实现关口前移,强化监察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纠偏作用。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避免有案不查、久查不决现象。对上级转交的督办案件,要做到及时查处,按期回复,件件有落实。全年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以及责令履行的案件发生。

  (三)围绕中心任务,深入开展重点、专项执法监察。各级建设监察执法机构要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种专项执法检查。同时,要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做大做强我省建筑业的战略部署,重点开展城乡规划、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风景名胜区领域的监察执法,以查办典型案件为突破口,提升监察执法的震慑力。

  (四)强化科学监察执法理念,规范监察执法行为。各级建设监察执法机构要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平公正、和谐执法,主动作为、效能执法,阳光操作、程序执法,遵章守纪、廉洁执法”的科学执法理念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始终,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裁量准确、处罚适当,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五)规范案件卷宗管理,开展案卷评查。要按照《四川省建设监察执法案件卷宗评查标准》的要求,规范全系统案件卷宗管理。通过开展建设监察执法案卷评查,推荐优秀案卷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比,并组织卷宗管理现场交流、学习,推动案件卷宗管理和执法办案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着力加强建设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夯实监察执法基础

  (一)加强层级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市、县建设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职责,充实执法人员,开展好监察执法工作,确保建设监察执法工作不缺位。

  (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出台《四川省建设监察执法案件协查办法》、《四川省建设监察执法案件督办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跨地区监察执法案件协查工作机制和案件督查、督办工作规范,以规范的制度推动监察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人员素质建设。一是举办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的能力。二是将执法文书、案件卷宗管理及住房城乡建设专业知识的培训作为今年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能力。三是组织骨干人员省内外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拓宽工作思路。四是鼓励执法人员自学和深造,落实《四川省建设监察规定》中建设监察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求,合理配备法律、建筑等相关专业执法人员;五是积极组织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学习培训。

  (四)加强绩效考核。在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按照新要求,进一步修定完善《四川省建设监察执法队伍绩效考核办法》,拓展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增强考核的实用价值。市、州监察执法机构要建立健全对县(区)机构的绩效考核机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促进队伍建设和监察执法工作的整体提高。

  (五)提升监察执法的保障水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川建建监发[2011]423号)的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建设监察执法的投入,配齐装备设施,改善执法条件,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门户网站系统,实现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拓展监察执法参与各方信息沟通的渠道。

  三、健全工作机制,促进行业全面发展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建设监察执法机构要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权力清理,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自由裁量权进行梳理和确认。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责权明确,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二)做好政策研究。开展对全省各级监察执法机构情况的全面摸底调查,为研究制定政策掌握详实的最新资料。继续开展对城乡规划监察执法的调研,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监察执法体制,确保城乡规划监察执法不缺位。部门研究制定规范城乡规划监察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研究乡镇监察执法工作模式,推动监察执法向乡镇的延伸和覆盖。

  (三)探索有效的监察执法模式。继续强化和完善联动执法、集体研判、警示震慑、预警预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项机制在运行中的作用。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调,形成执法最大合力。二是在工作中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建立案例通报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三是开展监察执法技术咨询和鉴定,确保执法的科学和准确。四是在案件查办中深入分析违法违规问题的特点、原因和规律,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监管工作的建议。五是加强对监察分会的指导和监督,增强行业的凝聚力、战斗力。

  (四)重视执法宣传。各级建设监察执法机构要大力开展执法宣传,每年定期组织集中宣传,以电视、报纸、网络为载体,广泛宣传介绍各项执法活动,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与报道,让群众全面了解建设监察执法动态,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共同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四、转作风,树新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十不准”、“八严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增强反腐拒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从制度上、机制上、工作环节上杜绝腐败问题的产生。坚持阳光办案,将执法程序和执法过程予以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精神文明和行业文化建设。要按照党建工作的要求和创建文明行业的标准,结合建设监察执法实际,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提出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要开展执法人员爱岗敬业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时不待我的责任感,敢于挑重担的勇气,投身到建设监察执法工作中来。要结合行业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形成积极向上的行业文化。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落实政风行风监督机制,严格实行评价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新风尚。认真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处置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高效廉洁的建设监察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