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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部署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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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河北会堂召开。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对全省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省监察厅副厅长丁万明,省人社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杨德秉出席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苏蕴山主持会议。

  朱正举指出,省政府决定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规划行业解放思想,强化规划刚性的重要举措。这次专项行动实质上就是一次对违规建设行为的大治理,对规划队伍执法水平的大提升,对执法机制建设的大完善。

  他要求,全省各级规划部门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执法如山”的意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不落空,切实发挥好规划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市建设上水平、出品位。一要利用遥感技术对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借鉴国土部门卫片执法的经验,在加强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邯郸6个城市的遥感动态监测基础上,首次在承德、廊坊、沧州、衡水、邢台等5市采用遥感技术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并逐步向有条件的县级市推广。二要做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自查工作。各设区市、县(市)要制定自查方案,查摆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和整改措施,全面认真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三要开展城乡规划执法专项检查。检查范围覆盖11个设区市,检查重点是评估自查的结果,纠正查处不当的行为,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问责。根据实际需要,省要对县(市)进行抽查,每个设区市不少于1个。今年年底,省住建厅、省监察厅、省人社厅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四要健全社会和群众对城乡规划的监督机制。各地要大力推行“阳光规划”,要落实省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民主,增强规划实施的透明度。五要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各地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原则,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把握重点,让规划评估真正发挥作用。六要抓好典型,建章立制,完善实施机制,提高服务效能,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

  会上,廊坊市规划局、石家庄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做典型发言。

摘自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