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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亚申请临建要交自行拆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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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23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三亚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强临时建设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临建时,应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标准缴交自行拆除保证金。临时建筑期限届满后,使用人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的,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将保证金连同利息退还给使用人。

  已被三亚市政府审议通过的《三亚市临时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单体面积不得超出1500平方米,不得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3个月内,未进行建设或使用土地的,其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临时建设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在使用期满30日前,向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办理延期使用手续,经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批准可以延期1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将由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摘自 《南国都市报》 201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