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2016修订版),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2016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含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1月9日前书面反馈省厅工程处。联系人:胡先希,联系电话: 87616193 传真:87614739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2016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