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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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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各设区市质监站、安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质安站:
根据省厅工作安排,为做好省厅日常巡查、抽查工作,确保巡查工作常态化和正常开展,决定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专家库。为充分发挥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的智慧及提供基层质量安监督人员的锻炼平台,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专家队伍,请各设区市质安站牵头做好推荐工作。现就推荐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主要职能
为省厅组织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巡查工作提供人才支持;为省质安总站层级指导提供人才支持。
二、推荐原则
遵循个人自愿、单位(部门)择优推荐经验丰富、工作敬业以及年龄结构合理的原则。
三、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建筑工程各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持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证书(二级监督师及以上)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无不良记录的。
(四)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抽查抽测标准,能够胜任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廉洁自律、热心为省厅组织的督查、巡查以及层级指导等工作服务。
(六)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四、具体推荐方法
(一)各设区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组织所在地区监督机构进行推荐。
(二)各设区市质量、安全监督站需分别推荐2-3名质量专家、安全专家,质量安全监督合一的需推荐2-3名质量专家和2-3名安全专家;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站需分别推荐1名质量专家、安全专家,质量安全监督合一的需推荐1名质量专家和1名安全专家。
(三)推荐人选应填写《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由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并附职称证书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证书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将推荐人选报设区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由设区市质量、安全监督站汇总辖区内专家库推荐人选,填写《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电子文档)于2013年1 月25日前报省总站。
联系人:郭中智;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3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61527;email:53510334@qq .com
       附件: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专家推荐表
2、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