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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锦南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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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南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绿化)已由石狮市经济局《石狮市经济局关于核准锦南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狮经计[2014]1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锦尚镇锦南路两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用约209.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锦南路绿化种植及养护等,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审核稿);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安造价209.6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09596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工程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7月30日8时00 分00 秒2019年8月5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招标人指定账户)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石狮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13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www.fjggfw.gov.cn)及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129,邮编:362700

电话:0595-88953100传真:0595-88953100

联系人: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豪富华房地产大厦七楼,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13506930320@163.com

电话:18759935585,传真:0595-88713700

联系人: 小董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95-8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