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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三举措促进保障房“建、分、管”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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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一是抓工程质量,实现保障房的“阳光建设”。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组织相关单位论证并召开工地例会现场处置。对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组织区人大、政协、离休老干部及低收入购房家庭代表监督工程质量,对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质量共管,确保整个建设过程全程监管。二是抓资格审核,实现保障房的“阳光分配”。严格实行“两调查、两公示”制度,即乡镇(街道)初审调查、初审公示,民政和房管部门复核调查、复核公示。同时将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对象、分配结果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进入公证摇号,并以摇号顺序进行选房认购,最后将分配结果在媒体上公示,做到整个分配程序规范透明。三是抓制度执行,实现保障房的“阳光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制度,明确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理办法。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诉举报制度,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预防转租、转借或长期闲置空置等违规行为。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