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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学监管 综合治理 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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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保障性安居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为代表的一大批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建设已成为当今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面对新形势,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狠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建设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创新监管机制,加强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一、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继续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和强调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针对近年来我市建设规模大、安全监督力量不足的矛盾,创新建立了安全协管员制度,制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筹措资金支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聘请协管员,有效强化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不断改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整合监管资源,对全市工地实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网格化管理优势,使施工现场监管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问责为事前预警和事后问责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监管效能。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充分利用市场和行政手段,积极构建动态的市、区(县)一体的质量安全监督考核平台。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立了“以区为主、全市统筹”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建立了市、区两级网格式监督管理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的方式,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网格式监督执法检查。完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推行建筑材料诚信评价和认证管理制度,实行第三方抽样检测制度和工程交用后保修管理服务制度,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四)强化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着力完善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了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动态评估及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专家评估体系、远程监控体系和应急抢险工作体系,加强对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水平。

  (五)扎实推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提高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检测监管手段,完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对质量检测机构全方位监督执法检查,强化检测市场清出机制,打击和震慑检测违法行为。

  (六)强化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责任。严格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站点的设立,依法查处向无资质的搅拌站和未注册的分站采购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推进行政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链接集成工作,努力提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远程数据传输和动态监测水平。

  二、加强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网格化管理所体现的精细化管理优势,突出对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建立并完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机制。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了以“治理‘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按照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为主题的全市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推进标准化工地达标活动。制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对在达标验收中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工地,从严实施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同时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入动态监管系统并记分处理。

  (四)强化对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制订了《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建立了“起重机械备案管理系统”和“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不良信用系统”,开展起重机械租赁企业资信等级评定工作,淘汰规模小、诚信差的租赁企业,净化起重机械租赁市场,促进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强化对技术复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大型起重机械等技术复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审批制度,通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动态安全管理平台,加强跟踪、监督及风险处置。
  
  (六)加强信用评价机制建设,实现“两场联动”。建立了建筑企业诚信体系平台和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提升了监管效能和公共信息服务水平。以工程交易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为抓手,推动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打造工程交易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监管平台,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2.2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