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福建省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日前,该县又有204套廉租住房、223套公共租赁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又一批城镇低保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低收入家庭等住房保障对象喜住新居;与此同时,还竣工和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房860套。
长汀县是福建省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的试点县。近年来,该县通过采取“健全组织机构、统筹规划建设、破解融资难题、完善监督机制”等措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至今,共建成交付使用各类保障性住房4935套(间)。
2012年度,该县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00套、公共租赁住房560套、限价商品房100套,目前均已竣工或基本建成,综合竣工率100%,占市政府下达该县基本建成任务数813套的105.78%;该县共完成新竣工廉租住房配租194套、配售191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267套;并完成发放新增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15户,占市政府下达任务数150户的143.3%。
同时,该县还对已基本建成的66套廉租住房、347套公共租赁住房、100套限价商品房开展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预配租配售申请审核工作,对审核符合当前住房保障资格条件的777户,现已转入公示确认阶段,预计在今年3月底可配租配售入住。届时,该县城镇低保家庭住房保障率将达到100%,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将达到9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将达到81%,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率将达到97%,实现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全面覆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