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部署了今年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将完成23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同时要求完成改造的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价收费。
陕西省要求,改造建筑必须选择2007年10月31日前竣工、具有改造价值、投入较少且效益明显的项目,以独立锅炉房或换热站为单位成片实施改造。在认真开展既有居住建筑基本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目标任务,确定本年度改造项目、撰写实施方案。6月份开始实施改造,10月份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陕西省要求,各改造项目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改造技术方案,全面推进现场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施工和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培养,明确工作职责;重点督察建设方在改造中有关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及新材料,确保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设立项目公示牌,做好安全教育及防火防盗工作。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和时限组织重新验收的项目,将扣除30%的省级奖励资金。
此外,陕西省还将对完成目标任务好、改造成效显著的城市予以表彰,并在分配省级配套资金时给予倾斜;对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城市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年全部省级奖励资金。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