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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建筑务工人员有了“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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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我们出来打工的,最怕的就是工钱要不回来。现在好了,通过维权公示栏,可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我们的权益,现在又有了‘劳务用工管理员’,我们有事就可以直接找他们,省了很多麻烦事儿”。在山东省潍坊市城区的一个建筑工地,一名工人得知该市要求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劳务用工管理员后高兴地说。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用工管理,防止务工人员工资拖欠,保障建筑企业和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2013年潍坊市建筑市场管理包靠督导和考核通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日前,潍坊市建工处下发通知,要求凡在该市辖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自4月1日起每个施工现场均须配备“劳务用工管理员”,这是继要求设立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维权公示栏后,该市出台的针对建筑劳务用工人员的又一专项文件,为维护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上了“双保险”。“劳务用工管理员”代表企业进行施工现场自有劳务人员和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掌握劳务用工合同签订情况并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台账,负责劳务人员考勤、汇总工资报表并建档,指导和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及撤场劳务人员工资清算,掌握现场劳务人员的调剂和流向,做好工地农民工夜校教学管理,处理项目劳务人员的工资拖欠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欠薪上访事件等工作。

  配备劳务用工管理员,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用工管理。项目部管理的好坏,是直接影响企业用工优劣的关键,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尤其是务工人员管理对于维护企业、行业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该市在每个项目设置专人负责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目的就是督促企业从项目部日常工作抓起,细化管理流程,完善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避免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之间衔接不到位的问题,规范了企业的基层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和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即便发生上访事件,劳务用工管理员可以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关务工证明材料,对企业和务工人员都是有利的。

  配备劳务用工管理员,能有效表达务工人员诉求。早在2009年,该市建设局就建立健全了建筑务工人员维权公示制度,要求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在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设置“建筑务工人员维权公示栏”,公示栏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清欠机构信息、工资发放信息、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摘要等,同时要求项目总承包企业将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台账(全部作业人员)原件或复印件归档,放置施工现场备查或公示。

  设置“劳务用工管理员”后,建筑务工人员有了“双保险”来保障其合法权益,通过公示栏和“劳务用工管理员”,务工人员可以更加明晰自己的权益,更加有效地表达诉求,对征询事项也可以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答复。“劳务用工管理员就是现场务工人员的代言人,同时也是企业用工规范的标杆,通过细化、理顺管理员的工作,可以摸清项目部或者企业的详细情况,从而斩断民工工资清欠年年清、年年欠的恶性链条,使工程项目管理更加规范。”该市一家施工企业负责人如此评价劳务用工管理员。

  据悉,各施工企业在每个施工现场配备的“劳务用工管理员”应当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施工现场管理业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同时应是“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该人员只能隶属于一家建筑企业,不得同时在两家(含)以上企业任职。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