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 上级通知
上级通知

关于修订《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24版)》的通知 闽建筑〔2024〕45号

0
时间:2024-11-13 08:52:05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关于修订《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24版)》的通知

闽建筑〔2024〕45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闽建筑〔2024〕37号),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修订了《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24版)》(闽建筑〔2024〕30号)的部分章节内容,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内容仍按原导则执行。施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向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反映。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24版)》修订内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17


附件下载:

闽建筑〔2024〕45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