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建筑与市政工程专业人员岗位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培〔2014〕145号
各设区市建设培训中心、省相关行业协(学)会、有关培训机构:
省厅闽建〔2014〕10号文件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八大员”岗位新旧考核评价办法衔接工作,经省厅同意,现将近期我省“八大员”岗位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新旧考核评价办法衔接过渡期间,对10月1日以后新申报“八大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其职业能力考核取证办法仍按省厅原有规定和渠道办理。
二、对新申报“八大员”的岗位设置、复检延期以及信息管理等事项和要求,应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及闽建〔2014〕10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全省“八大员”统一考试工作,待住建部正式批复后实施,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2014年11月6日